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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8月 21, 2017

[世界热点] 辽宁丹东市振兴区检察院非法起诉王桂芳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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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市振兴区检察院非法起诉王桂芳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王桂芳女士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在家中被丹东国保绑架,非法关押在丹东女子看守所至今已九个多月,据悉被振兴区检察院非法起诉。
在被非法关押的这九个月中,家人与亲朋都为她感到担心。年迈的父母对外孙女说:"让律师告诉你妈妈,她没做错。"

这期间,家属为了让参与迫害的公职人员明白真相释放家人,一直在合作区公安分局与振兴区检察院之间来回奔波。振兴区检察院检察官潘嗣修以证据不足退卷两次,并承诺家属会与领导商量,依法办案。

日,家属致电潘嗣修,被告知构陷王桂芳的案子已被提交到振兴区法院,并且是经过开会研究得出的结果。家属质问:"我们早就咨询律师法轮功这件事依据法律无论是学、炼、还是传播都不犯法,现在法轮功书籍的禁令也解除了,现在还在官方网站上,你们依据什么条文交上去的?"

潘开始说不能告诉,后来说以后你会在起诉书上看到。家属说现政权要求依法治国、终身负责,你们这样做对你们和家人真的不好,当然对我们家人是迫害。潘一再说犯不犯法这件事就不要对我说了。

王桂芳女士是二零零三年开始炼法轮功,从此以后无病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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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市振兴区检察院非法起诉王桂芳 【明慧网】
【明慧网】丹东市王桂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在家中被丹东国保绑架,非法关押在丹东女子看守所至今已九个多月,据悉被振兴区检察院非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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