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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10月 01, 2013

[G4G] BBC 中国开始实施旅游法强迫购物将遭重罚

中国开始实施旅游法强迫购物将遭重罚

更新时间 2013年10月1日, 格林尼治标准时间04:27
中国游客

香港是中国内地游客的观光地点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于周二(10月1日)开始实施,旅行社强迫购物最高可被罚款30万元人民币。

中国新出台的旅游法针对遭游客诟病的“零负团费”、强迫购物以及游客不文明行为等出游乱象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团诱骗游客,并通过安排到特定商店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违反以上规定的旅游部门将被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三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规定还说,如果违法所得超过30万元的,将被并处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将被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对直接主管人员和责任者,将没收违法所得,处以2000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 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中国业内人士指出,旅游行业长期都是依靠高回扣、佣金、购物来支撑这些低价运行的商业模式,出台旅游法的目的就是要调整不正常、不健康的商业模式。

旅游法的实施正值中国十一黄金周之际,报团游迎来涨价潮,旅游法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据专家估计,旅游法实施后的团游价格肯定上涨,上涨幅度比往日高出30%应属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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